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原环评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植物医生(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植物医生(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增2台1t/h天然气蒸汽锅炉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
2024年8月8日,由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代表组成的验收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审阅了《验收监测报告》,并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
我公司已落实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附件1:植物医生(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增2台1t_h天然气蒸汽锅炉项目(一期)验收报告
附件2: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