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原环评部门审批文件等,现将《丰田合成(佛山)汽车部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检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丰田合成(佛山)汽车部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丰田合成(佛山)汽车部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番公路五沙段3号
建设内容:建设单位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项目年产汽车注塑产品2360.1万个(其中喷涂件为480万个)、车厢盖顶起制动器55万个、安全气囊720万个、方向盘7.8万个,主要生产设备包括为成型机45台、起重机7台、干燥机102台、加料机39台、模温机68台、取出机42台、熔接机7台、铆接机16台等。占地面积84905 m2,经营面积为42673.84 m2,厂区内部不设置员工宿舍,设员工食堂1个,从业人数800人,年工作时间250天,挤出工序每天工作6小时,其他均为每天工作24小时,三班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28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方式:138245387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意见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