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景的评价报告和原环评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广东顺德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表》(以下简称《验收报告》)。
本次扩建项目分期建设,扩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为2台电容器用金属镀膜设备、6台分切设备、2台包装设备、2台空压机、2台冷却塔,年产电容器用金属化聚丙烯薄膜2450t。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已建成产能为年产电容器用金属化聚丙烯薄膜3700t,电容器用金属化聚酯薄膜550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等要求,我单位(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公开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相关资料。
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