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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新闻

@顺德区所有排污单位,这份排污许可通告请知悉

2020-03-04 6879 分享到:

     

      3月4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发出《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发出关于2020年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根据该通告要求,位于顺德区范围内,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

      一、实施时限
     (一)2020年3月31日前,现有所有排污单位须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cas/login)完成账号注册。
     (二)2020年4月30日前,属于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33个行业的,登记管理类的排污单位应完成排污登记,发证管理类的应提交申请资料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三)2020年9月30日前,所有排污单位应按照管理类别依法完成排污登记或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二、注意事项
      2019年8月13日起,广东省已取消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的行政审批事项。持有“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也应按规定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
      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发出关于2020年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等规定,最新的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实施时限紧迫,烦请各排污单位抓紧时间填报,各单位也可委托我院协助完成排污登记、排污许可证申请等工作。我院作为环保咨询服务企业,具有扎实的排污许可理论和实践基础,辅导过电镀、家具、纺织印染等行业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维护等工作。期待更多的企业与我们合作,欢迎各单位来电咨询。

      点击以下链接可查看通告原文:http://www.shunde.gov.cn/sthj/main.php?id=334862-9160122
      本文参考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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